信息来源:青阳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4-11-11 14:30 点击次数:228 |
近年来,青阳县严格落实《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暂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法律法规,念好“全、严、准”三字诀,严把“内容、程序、任职”三道关,扎实开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工作。
“全”字为准,把好内容关。紧紧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结合创新开展的新录用公务员履职回访、暖心家访的“双访”工作机制,对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履职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细化考核内容,将新录用公务员在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工作岗位上的表现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导师评鉴、民主测评和初任培训表现情况作为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重要参考,确保新录用公务员考核结果全面客观,切实把好考核内容关。
“严”字为重,把好程序关。严格落实《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按照个人进行全面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民主测评等程序,所在部门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招录机关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情况,对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现实表现进行严格考核,并征求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经招录机关党组(委)研究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等次,提出拟任职定级意见。同时县委组织部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指导各单位材料填报工作,提醒业务要点,及时对各单位研究的拟任职定级意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杜绝超职数定级、不按规定程序定级等情况出现,不断提升工作规范性,切实把好考核程序关。
“准”字为要,把好任职关。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依据考核等次,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精准任职定级。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按照“凡进必审”的要求,严把“三龄两历”,确保新录用公务员“轻装上阵”。按照规定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将公务员登记等相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登记后归入个人档案,及时兑现待遇保障,确保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及任职定级阶段材料齐全。对截至目前,青阳县2023年度新招录的42名公务员已全部按期转正,为全县公务员队伍源头注入新鲜血液,提供干部人才保障。(撰稿人:周著华;审核人:章乐)